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编办:
为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规范系统数据,提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化水平,决定组织进行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政策文件: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二)机构方面: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机构的名称、规格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与审批文件是否一致;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合署办公机构的录入与审批文件是否一致;各类机构的主要职责与审批文件是否一致。
(三)编制方面: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编制类别、编制数量、编制结构、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与审批文件是否一致;批准文号是否准确。
(四)人员方面: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实有人员各项数据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实有人员审核入库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2012年至2013年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有人员增减变化手续是否完整、准确。
(五)台账情况: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台账录入与审批文件是否一致;相关机构编制审批文件是否扫描入库形成电子档案。
(六)机构编制管理证:《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的落实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审核、发放情况;发证后人员出入编流程运行情况。
(七)部门协调:是否建立与纪检、组织、财政、监察、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是否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工作方法
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自查工作由各市州编办自行组织,12月25日前完成,提交自查报告;抽查工作由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牵头组织,采取现场查看、数据比对、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反馈等形式进行,2014年元月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是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巩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成果一项重要举措。要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明确进度,保证质量,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业务指导。各市州编办要加强对县市区编办的工作指导,创新检查方法,落实检查内容,保证检查质量,全面做好检查工作。
(三)做好补充完善。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市州编办要抓紧整改完善,对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反映沟通,协调解决。
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