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机构编制
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编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度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编综函字〔2013〕41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机构编制统计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客观、准确的统计数据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编委领导研究和决策机构编制事项,实施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要依据和基本要素。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完成。
二、认真负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各地各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规定(试行)》(中央编办发〔2010〕46号),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要求和相关填报说明,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数据指标,杜绝人为改动或编造数据。对于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据中央纪委关于《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提高效率,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数据
各地各部门在报送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时,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工作,不得拖延。统计数据填写的截止时间统一为2013年12月31日,请将含上报数据文件的软盘(或光盘)、表格和文字材料由专人按时报送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一)省直各部门
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地税局继续按照机构编制统计软件填报,于2013年11月30日前在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领取2013年度机构编制统计软件安装光盘,按照光盘内容填报并附相关文字说明,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省直其余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填报《甘肃省省直机关机构编制统计表》、《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汇总表》和《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表》(式样见附件1、2、3),省直政法部门另外还需填写《政法机关工勤人员和其他党政群机关占用政法专项编制情况表》(式样见附件8),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二)市(州)编办
各市(州)编办按照以下安排报送:
1、报送内容: 2013年度机构编制统计软件数据文件;由编办领导签字的上报函(式样见附件4);经编办领导签字并加盖印章的汇总表(包括行政统计表1-1-2、表4-1、表5-1、事业统计表10及表16.1)和《市州周转编制使用明细表》、《市州行政编制简要情况统计表》、《全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和就业项目人员统计表》和《政法机关工勤人员和其他党政群机关占用政法专项编制情况表》(式样见附件5、6、7、8);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其中包括各层级和系统机构编制现状描述和变动情况分析、2012年军转编制市县分级数的文字说明、行政待分配编制分层级分系统的统计说明以及相关工作建议等。
2、报送审核时间: 2014年1月13日上午嘉峪关,下午酒泉;1月14日上午金昌,下午张掖;1月15日上午武威,下午定西;1月16日上午天水,下午庆阳;1月17日上午平凉,下午陇南;1月18日上午临夏,下午甘南;1月19日上午兰州,下午白银。
四、客观评价,认真做好统计分析
认真做好统计分析,对于客观评价各地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服务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统计工作结束后,各市州编办(省直各部门只需报送表格,不需写出统计分析)要结合往年统计数据对本年度统计数据进行科学评估,认真分析研究数据增减变化的原因,客观评价本地区机构编制管理现状,查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联 系 人:李慧金
联系电话:0931-8960081
附件: 1、甘肃省省直机关机构编制统计表
2、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汇总表
3、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表
4、关于报送2013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年报的函
5、市州周转编制使用明细表
6、市州行政编制简要情况统计表
7、全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和就业项目人员统计表
8、政法机关工勤人员和其他党政群机关占用政法专项编制情况表
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