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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泉市开展“大科室”制改革试点 构建优化协同高效行政管理新体制

        来源:酒泉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2-04-22

          为进一步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着力破解党政部门内设机构繁杂、功能萎缩、分散设置、职能重叠、职责交叉、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酒泉市分三批在50个市直党政部门全覆盖开展“大科室”制改革试点,通过重组内设机构、优化职能配置、强化管理服务、提高效率效能等措施,构建起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为酒泉市委“服务保障国家大战略、引领推动区域新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酒泉”工作目标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入分析研判,稳妥有序推进

          针对酒泉市第五次党代会指出的“一些领域改革不够彻底,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优化营商环境仍需持续用力”的问题,酒泉市立即启动“大科室”制改革工作。一是迅速部署启动。为保证改革工作有序进行、达到预期效果,先期选择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5个部门进行试点。市委领导多次对“大科室”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编办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脱岗开展工作,深入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准确掌握政策、广泛搜集经验、规范改革流程、稳妥有序实施。制定“大科室”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对试点部门“大科室”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统一规范。二是全面梳理职能。全面系统梳理试点部门的机构历史沿革、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变化等情况,汇总形成机构职能变化对比表,对试点部门的内设科室进行了工作饱和度测算,为有效整合科室、科学划分职责奠定了基础。遵循优化协同高效和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部门单位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科学确定精简比例,不搞“一刀切”,对内设机构整合提出设想和思路。三是完善政策口径。综合考虑职能职责配置和推动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市委正视部门单位顾虑,回应干部职工期待,统一政策口径、加强调查研究、把握改革力度,向试点部门传达市委改革要求、相关政策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研究确定改革思路。市委编委研究提出了《“大科室”制改革政策口径》,就试点部门关心关注的精简比例、挂牌机构、干部职务待遇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解释意见。四是形成改革方案。采取“走下去、请上来、背靠背、面对面”等多种方式 ,实事求是、分类指导,配合试点部门研究提出《实施方案》,先后多次组织讨论,及时向市委领导汇报改革进展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指导各部门反复修改完善,确保了试点部门《实施方案》的科学性、操作性和系统性。第一批5个、第二批23个试点部门内设机构由改革前307个精简整合至213个,最高精简比例50%,最低精简比例23%,平均精简率达到了30%,“大科室”最多9人,最少3人,平均达到4人以上,没有1人科、2人科的问题。

          二、全面梳理职能,推进科室重构

          遵循“党管机构编制、优化协同高效、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机构调适、规模控制、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一是全面梳理职能职责。依托“三定”规定,试点部门系统梳理部门及内设机构的历史沿革、主要职能、内设机构演变、人员编制调整变化等情况,以科学配置职责和优化协同高效为重点,重新整合设计、优化配置职能职责,推进内设科室结构性重组和体系性重构,原则上试点部门内设机构精简比例不少于30%。对因机构编制规模较小、内设机构个数少等特殊情况,可科学合理确定精减比例。在科室整合的基础上,重新整合设计、优化配置职能职责,做到了职能职责“全覆盖”,不留“空白点”。二是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加大内设机构整合撤并力度,对职责交叉、职能相近的予以整合,职能弱化、职责单一的合并到职能较强的科室;将行政审批职责集中到一个科室,简化审批流程;机关人事、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原则上由一个“大科室”负责;优化业务科室比例,限定综合性内设机构不得超过内设机构总数的1/3。整合后的“大科室”明确与省上部门处室的上下对应关系,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三是合理配置编制资源。根据业务分工实际,通过测算内设机构工作饱和度,综合考虑工作能力、年龄结构等因素,由部门统筹将编制力量配置到各内设机构及具体岗位,配强承担部门主责主业的内设机构,人员最大限度统筹使用,多岗位、全方位锻炼干部,彻底解决“一人科”“两人科”问题,避免编制资源分散,提高编制使用效率、促进干部“一岗多能”。四是从严核定“大科室”职数。试点期间,在原内设机构科级职数、职级待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政策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核定“大科室”领导职数,一般按12名核定,编制数较多或工作任务较重的可适当增加,原则上编制数4名的可设“大科室”负责人1名,57名的可设2名,8名及以上的可设3名。

          三、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制度体系

          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妥善做好政策配套和业务接续,增强改革的协同性耦合性,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开展各环节改革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衔接平稳有序。一是细化分解权责清单。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细化分解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将行政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统一规范为权责清单,以“一表两单”的形式展示,实现“两单融合”,构建权责匹配、简明实用的清单模式,彻底解决内设机构职责交叉、权责不清等问题。二是重新明确管理体制。健全完善领导体制,重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根据“大科室”业务特点和工作要求,采取竞争上岗或组织任命等方式配备“大科室”负责人。探索实行AB角制,“大科室”负责人与副职互为AB角,“大科室”副职与科室工作人员互为AB角,在不同业务流程中担当不同工作角色,一专多能、一岗多用,做到工作有侧重、分工不分家,增强整体合力。三是规范完善制度体系。重新设计“大科室”工作流程,制定流程图,减少程序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新的内部运行机制,明确“大科室”岗位职责分工,加强目标考核管理,强化正向激励,保障改革后按新的体制顺畅运行,形成分工合理、运转协调、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试点结束后,条件成熟的试点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重新调整或修订“三定”规定。四是加强工作指导。试点过程中,市委编委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组织实施,市委编办在做好本部门“大科室”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指导其他试点部门稳妥有序开展工作,及时收集、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便于试点工作结束后在市直部门推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也积极与市委编办协调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为稳妥有序完成“大科室”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提供了支撑。

          目前,酒泉市直部门试点工作正在全面、有序组织实施,初步达到了机构设置更合理、队伍建设更有力、职责边界更清晰、运行流程更优化的目标。下一步,酒泉市将继续抓好试点改革后续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科学评估成效、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建议,10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着力构建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机构调适、规模控制、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党政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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