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 “三个一”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进程
来源:庆阳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19-09-29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做好各项法规制度的衔接,庆阳市委编办采取“三个一”措施,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进程,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认真梳理,“作废一批”。对现行的机构管理、编制管理、职数管理、机关运行、队伍建设、业务规范、程序流程等方面的机构编制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凡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凡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不相符合的,凡与编委工作规则及编办工作细则不一致的,凡与新的编委及编办体制不相吻合的,全部予以废止,做到“该清理的清理、该废止的废止”。
二是结合实际,“修改一批”。经过认真梳理和对照,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对于部分内容与新形势任务需要、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与“放管服”改革精神、与编委及编办体制调整要求等相比,存有内容不够全面、表述不够准确、措施不够细化具体、程序步骤冗繁、环节流程过多等不相适应方面的,逐一提出完善意见,按程序及时进行修改,确保各项制度能够适应并服务工作需要。
三是着眼长远,“制定一批”。根据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要求,对存在制度缺位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编制统筹使用、编制动态调整、机构编制工作评估、重大改革事项报告、协调机制建立、“三定”规定跟踪落实、“条条”干预,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出制度修订计划,抓紧建立新制度,切实形成便于遵循、便于工作、便于落实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