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畅通社会监督渠道,2005年设立了全国统一的"12310"举报电话,用于接受群众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举报人可直接拨打电话"12310"向所在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如向异地或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举报,需在"12310"在加拨该地区区号。
受理范围
1、擅自超编进人;
2、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级别;
3、擅自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4、越权审批机构编制;
5、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
6、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问题。
举报须知
1、举报需要提供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具体证据,以便于受理,以举报某单位超编进人为例,举报人需提供该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数、实有人员名单;如有可能,请尽量提供能反映该单位编制数的文件、该单位实有人员情况的干部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等。这些材料可以拍成照片发邮件,也可以发传真。
2、为使举报问题尽快得到处理,缩短受理工作周期,提高受理和办结效率,建议举报人先向所在地机构编制部门"12310"举报。
3、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下达到各单位的,而不是下达给具体人的,涉及具体人员去留和待遇等问题的举报,不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的受理范围。
4、实名举报将有利于举报的受理和办理结果的反馈。
举报方式
电话:(0931)12310
工作流程
1、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按程序报批后受理。已经受理的举报件,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举报的内容、性质等情况,分级负责办理。
2、对有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由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3、举报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举报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