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施行
【来源:通渭编办 | 发布日期:2014-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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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施行
为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旨在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的注册、使用、变更和注销以及争议解决等管理工作进行有效规范。
该《办法》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网上名称,包括域名和网站名称,由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管理和核准,并据此进行域名注册和网站备案。经认证的网站需放置网上名称《标识证书》,便于公众判断网站的真实性。
该《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强化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的管理,规范当前互联网域名的使用现状,提升国家政府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是贯彻落实当前中央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安全的重要举措。
《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可在国家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首页政策法规栏目下载《办法》电子版文件)。
(转自国家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