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
【来源: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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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
全县共有乡镇18个,其中,一类乡镇2个,二类乡镇15个,三类乡1个。各乡镇配备了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民政工作办公室主任、司法所所长、卫生院院长等副科级和科级职务。改革后,乡镇事业站所由原来的186个减少为143个,精简了23%。各乡镇按照“三定”规定要求,进行挂牌和人员整合,清退了临时人员,解决了行政事业机构之间混编、混岗等问题,规范了人员管理。目前,乡镇各行政事业机构按新的职能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