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县直各部门之间、县直各部门与乡镇对应机构之间以及各乡镇内设机构之间的权责划分。
(三)负责审核审批县直各部门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调整县、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负责审核县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机构编制;负责省、市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解和管理工作。
365限制结束投注(四)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调整县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审批调整县乡两级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机构的上报审批工作。
(五)负责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复议工作。
(六)监督检查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举报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工作。
(七)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核工作;负责审核、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八)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干部培训和统计工作及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委和市委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